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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屋顶绿化规范(DB11/T 281—2005)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6-03-24  浏览次数:636

5 屋顶绿化类型

5.1 花园式屋顶绿化

5.1.1 新建建筑原则上应采用花园式屋顶绿化,在建筑设计时统筹考虑,以满足不同绿化形式对于屋顶荷载和防水的不同要求。

5.1.2 现状建筑根据允许荷载和防水的具体情况,可以考虑进行花园式屋顶绿化。

5.1.3 建筑静荷载应大于等于250kg/m2。乔木、园亭、花架、山石等较重的物体应设计在建筑承重墙、柱、梁的位置。

5.1.4 以植物造景为主,应采用乔、灌、草结合的复层植物配植方式,产生较好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。花园式屋顶绿化建议性指标参见表1。

5.2 简单式屋顶绿化

5.2.1 建筑受屋面本身荷载或其他因素的限制,不能进行花园式屋顶绿化时,可进行简单式屋顶绿化。

5.2.2 建筑静荷载应大于等于100kg/m2,建议性指标参见表1。

5.2.3 主要绿化形式

a)覆盖式绿化

根据建筑荷载较小的特点,利用耐旱草坪、地被、灌木或可匍匐的攀援植物进行屋顶覆盖绿化。

b)固定种植池绿化

根据建筑周边圈梁位置荷载较大的特点,在屋顶周边女儿墙一侧固定种植池,利用植物直立、悬垂或匍匐的特性,种植低矮灌木或攀援植物。

c)可移动容器绿化

根据屋顶荷载和使用要求,以容器组合形式在屋顶上布置观赏植物,可根据季节不同随时变化组合。

6 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

6.1 种植设计

6.1.1 花园式屋顶绿化

6.1.1.1 种植设计的一般规定可参照CJJ48-92中第6.1.2条,第6.1.3条要求执行。

6.1.1.2 以突出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为原则,根据不同植物对基质厚度的要求,通过适当的微地形处理或种植池栽植进行绿化。屋顶绿化植物基质厚度要求见表2。

表2屋顶绿化植物基质厚度要求

植物类型 规格(m) 基质厚度(cm)
小型乔木 H=2.0~2.5 ≥60
大灌木 H=1.5~2.0 50~60
小灌木 H=1.0~1.5 30~50
草本、地被植物 H=0.2~1.0 10~30

6.1.1.3 利用丰富的植物色彩来渲染建筑环境,适当增加色彩明快的植物种类,丰富建筑整体景观。

6.1.1.4 植物配置以复层结构为主,由小型乔木、灌木和草坪、地被植物组成。本地常用和引种成功的植物应占绿化植物的80%以上。

6.1.2 简单式屋顶绿化

6.1.2.1 绿化以低成本、低养护为原则,所用植物的滞尘和控温能力要强。

6.1.2.2 根据建筑自身条件,尽量达到植物种类多样,绿化层次丰富,生态效益突出的效果。

6.2 植物选择原则

6.2.1 遵循植物多样性和共生性原则,以生长特性和观赏价值相对稳定、滞尘控温能力较强的本地常用和引种成功的植物为主。

6.2.2 以低矮灌木、草坪、地被植物和攀援植物等为主,原则上不用大型乔木,有条件时可少量种植耐旱小型乔木。

6.2.3 应选择须根发达的植物,不宜选用根系穿刺性较强的植物,防止植物根系穿透建筑防水层。

6.2.4 选择易移植、耐修剪、耐粗放管理、生长缓慢的植物。

6.2.5 选择抗风、耐旱、耐高温的植物。

6.2.6 选择抗污性强,可耐受、吸收、滞留有害气体或污染物质的植物。

6.2.7 北京地区屋顶绿化部分植物种类参考见表3。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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